常州公积金缴存有重要调整!
调整范围
2021年度基数调整的对象有两类:
【资料图】
单位缴存职工
即:凡是在2021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需要参加一年一度的基数调整。
个人缴存者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常公积金〔2019〕15号)这类人员也需要参加一年一度的基数调整。
调整内容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政策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即职工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1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为28000元;月平均工资低于28000元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按目前我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确定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常州市区(含武进区、常州经开区)为2020元,金坛区、溧阳市为1850元。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个人缴存人员政策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可以在我市2021年度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仍统一为20%。
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时间和方式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21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前,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者都有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线上: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以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单位业务模块办理。
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个人缴存者有2种途径:
一是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个人业务模块;
二是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办理。
线下: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依然可以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个人缴存者到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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